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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011/12/5 来源:湖南财会网
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等结算行为,这些结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
“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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