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会网

2014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试大纲重点整理八:财产清查

2014/5/24  来源:湖南财会网

2014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试大纲重点整理八:

第八章  财产清查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加强财产清查工作,对于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二、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
(2)银行存款的清查。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二)实物的清查方法
(1)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其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2)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2.审批之后的处理
根据审批的意见,进行差异处理,调整账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湖南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