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6年上半年考试《会计基础》考纲之会计准则体系
一、会计准则的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施行,本准则对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规范处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基本准则为主导,对企业财务会计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为制定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基本准则大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共38项具体准则。
应用指南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准则进行强化,解决实务操作,包括具体准则解释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小企业具有的共同特点:
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
二是对市场反映灵敏
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
小企业准则有以下特征:
一是简化核算要求
二是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
三是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经2012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12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公布。该《准则》分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财务会计报告、附则9章49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