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会网

2015年湖南省衡阳会计培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新大纲

2015/4/27  来源:湖南财会网

2015年湖南省衡阳会计培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新大纲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职权
主要包括: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重点提示】注意预算调整只包括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增加债务的部分变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湖南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