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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2015/4/4  来源:湖南财会网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2.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从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接收继续教育、受表彰情况发生变化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其他相关信息发送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制定网店进行信息变更,也可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3.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调入手续

4.毁损、丢失证书,核实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5.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在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6,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证书。

7.持证人员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处理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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