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5年会计从业无纸化考试之《财经法规》考前断试题测试
1.地方性会计法规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2.如果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阿拉伯数字金额为¥17 409.05,则其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应为: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零玖元伍分。( )
3.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
4.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在收缴收入的第二天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
5.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在表现形式上是相同的,都有明确的成文规定。( )
6.会计法律是指国家财政部门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
7.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汇票,乙公司持有到期后在法定期限内向银行提示付款,此时甲公司在A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支付票据款,本着“银行不垫款”的原则,A银行有权拒绝向乙公司支付票据款。( )
8.个人、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都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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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
10.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不仅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同公民一样享有法定权利。(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