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湖南践行国学公益基金会等7家单位为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5-2019年,为期5年。
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湖南践行国学公益基金会
2、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3、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4、湖南飞翔公益基金会
5、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学会
6、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学会
7、湖南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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