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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株洲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时间

2018/12/29  来源:湖南财会网

2018年湖南株洲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时间

2018年湖南株洲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也可以补以前年度的,以前年度的如还没有学习抓紧补上哦!2018年的湖南株洲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需要了解更多内容的也可以加老师微信号acckjw
湖南株洲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入口及学习内容

会计人员年检入口http://www.kjwhn.com/ContinueEdu/

2018年湖南株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登记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课程学习和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并在系统中予以登记。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将培训情况和相关表格等资料报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学分登记。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财政部门进行认定后登记。

(1)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会计骨干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应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应提供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确认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的,应提供参会通知和参会记录;

(2)参加全国或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应提交录取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通过一科考试的,应提交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一般由所在院校按年度统一组织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因就业等特殊情况,学生也可单独申报。

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申报的,应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或相关院系提交学生本年度成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登记表》(见附件2)。

学生单独申报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本年度成绩清单和学籍证明。

(4)承担财政会计主管部门或中国会计学会、湖南省会计学会及其分会的课题研究,应提交课题中标通知书和课题结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发表会计类论文的,应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封面、目录复印件;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应提交书籍原件、书籍封面复印件和能够证明参与编写人员信息的复印件。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财政部门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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