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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会计基础最新考试大纲知识点及考点归纳:计划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2014/11/21  来源:湖南财会网

2015年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会计基础最新考试大纲知识点及考点归纳:计划成本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计划成本法下,一般通过“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外购材料时,按材料是否验收入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材料已验收入库

如果货款已经支付,发票账单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按支付的实际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计划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如果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按相关发票凭证上应付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计划成本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
“材料采购”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或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月末仍未收到相关发票凭证,按照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即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下月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收到账单后再编制会计分录。

2.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如果相关发票凭证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按支付或应付的实际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待验收入库时再作后续分录。对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根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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