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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计网: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14/8/15  来源:湖南财会网

湖南会计网: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精神,决定对市本级201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市直相关单位、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单位。

二、评价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各项目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决策、立项依据等。

三、评价内容

项目决策及任务计划下达情况,资金拨付、筹措及管理情况,当年投入与产出及效益情况,组织措施、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公众满意度情况(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预算绩效管理是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评估工作的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加强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科室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本绩效自评工作。

2、实事求是、资料齐备。

请各单位根据《怀化市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按照评分标准科学、合理地自评打分,并认真撰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专项资金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绩效评价结果应客观、清晰地反映出支出和绩效之间的关系,相关佐证材料要完整、齐备。

3、落实责任、确保上报。

接到本通知后,请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于2014年9月5前完成评价,将专项资
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评分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以部门文件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市财政局(一份送至市财政局各对口科室,两份及电子文档送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

五、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将组织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根据各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资料报送时效、质量及支出管理绩效按照级次评定分档,并将评定情况报市绩效办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评定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下载(http://czj.huaihua.gov.cn/)

联系人: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 龙建文 2723196

附件

    1、财政专项资金自评单位及资金项目

    2、怀化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4、怀化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5、怀化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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