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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财政网:郴州市出台文件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2014/9/13  来源:湖南财会网

郴州财政网:郴州市出台文件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近日,郴州市出台了《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力规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一是规范分配程序。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必须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进行确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并接受申报后,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市财政部门复审。专家评审环节由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和市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联合评审。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郴州日报》上公示。

  二是规范支持方式。60-80%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额度原则上工业项目1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5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50万元以上、文化项目30万元以上。主要采取“贴”、“补”、“奖”、“投”的方式,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补贴、纳税奖励、股权投资。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单个项目支持额度超过200万元,原则上采取股权投资方式。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三是规范结果监督。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制度。专项资金的项目完成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重点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绩效自评;市财政部门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并向市政府报告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市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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