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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按反映的经济内容等分类

2016/6/6  来源:湖南财会网

     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相信很多会计考生并不陌生, 这个概念;其分类,也在考试大纲要求范围之中,所以要求掌握,但不会难,只要掌握其分类的特点,并加以记忆,问题不大!来源:湖南会计信息网首页   

    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可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即所属会计要素)、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1.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1)资产类科目,是对资产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是对负债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是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的科目,主要有“清算资金往来”、“外汇买卖”、“衍生工具”、 “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对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所有者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是对可归属于产品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等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按成本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反映劳务成本的科目等。

  (6)损益类科目,是对收入、费用等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果某一总分类科目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较多,可在总分类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2.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果某一总分类科目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较多,可在总分类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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