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会网

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2016/7/23  来源:湖南财会网

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其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1.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2.会计报表的内容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2)利润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即利润或亏损的情况;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反映公司、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一定会计期间构成所有者权益各个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
【注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公司、企业的基本报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享到:
首页
湖南省会计从业考试>考试动态

相关资讯

推荐版块
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