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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