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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计信息网告诉你会计人员常识之银行卡账户与交易事项

2015/11/21  来源:湖南财会网

湖南会计信息网告诉你会计人员常识之银行卡账户与交易事项

银行卡大家并不陌生,但是对于银行卡账户和交易事项估计大家都不了解,对于这个知识点在会计从业考试中常和大家见面,大家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下来

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1.单位人民币可以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进行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得不得超过限定额度。在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不得超过限定额度。在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发卡银行应当遵循下列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
个人卡每笔透支发生额2万,每月透支余额5万;
单位卡有授信额度的单位每笔透支发生额5万,每月透支余额为授信额度的3%
单位卡没有授信额度的单位每月透支余额为10万
外币卡每月透支余额为保证金的80%
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准贷记卡先缴存一定备用金再消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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