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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会计网备考2016年上半年考试《财经法规》讲义之消费税

2015/12/8  来源:湖南财会网

娄底会计网备考2016年上半年考试《财经法规》讲义之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方式。

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14个)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和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注意:卷烟、白酒实行比例税率的同时实行定额税率(复合税率)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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