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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注意事项讲解

2015/12/26  来源:湖南财会网

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注意事项讲解
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一次凭证的填制
    一次凭证;在自制的原始凭证中,大部分凭证的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已填制的凭证不能再重复填制使用,例如:“入库单”“领料单”;“工资单”;“借款单”等都属于一次凭证。
 
2.累计凭证的填制      
    累计凭证应在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在同一张凭证上重复填制完成。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累计凭证是多次有效的原始凭证。如限额领料单。采用限额领料单,不仅可对材料的领用起到事先控制作用,而且可以减少原始凭证的数量,简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 .汇总凭证的填制
    汇总凭证应由相关人员在汇总一定时期内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填制完成。该凭证只能将类型相同的经济业务进行汇总,不能汇总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如收料凭证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发料凭证汇总表。汇总凭证既可以提供总量指标,又可以简化核算手续。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湖南财会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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